齐鲁法治(青岛)吕高波 资金是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生命之源”,关键在于如何花“小钱”办“大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这是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亟需关注的核心问题。
旧店镇纪委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重要环节、重点项目、重大资金,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通过提级监督、联合监督、查办案件等方式,发现并纠治乡村振兴领域资金使用不合规、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等突出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平度市旧店镇人民政府关于村级重大建设项目集中评审相关规定(试行)》。同时,通过成立村级重大建设项目评审委员会,聚焦项目申请、评审、建设、验收等关键环节,由经管站、财政所、乡村振兴办、镇村办、镇纪委等多站所内外协同合作,针对农村公益事业、四好农村路、美丽乡村示范村、水源地项目等民生重大建设项目开展集中评审,完善了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评价的流程,构建了全面、系统、科学监管体系。目前,旧店镇纪委已评审通过项目33个,显著提升资金监管实效,赋能乡村振兴发展。
“为了让乡村振兴资金真正用于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上,镇纪委严格监管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对于违反村级重大建设项目评审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予以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旧店镇纪委负责人表示。(供稿:平度市旧店镇 张秀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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