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市委市政府对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发挥先进示范带动作用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通报,东营中院环资庭被评为“表现突出的集体”。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春军 近日,东营市委市政府对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发挥先进示范带动作用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通报,东营中院环资庭被评为“表现突出的集体”。
近年来,东营中院环资庭积极参与水环境治理工作,连同河长制办公室、公安局、检察院,建立“河湖长+生态警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实现情报信息“四长”共享,联合巡河联防联控,涉河案件优化运转,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同向发力,形成各方治水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于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