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早上8点,东营利津法院组织15名干警,出动4辆警车对涉案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齐鲁法治(东营讯)李春军 5月19日早上8点,东营利津法院组织15名干警,出动4辆警车对涉案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某公司与王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王某未经同意侵占厂地搭建经营设施长达十年之久,同时将部分建筑物出租给他人使用。2021年6月,利津法院作出(2021)鲁0522民初997号民事判决,经东营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2021年12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以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实地查看,并与被执行人沟通,阐明法律规定,希望被执行人主动拆除建筑物,最终王某同意将建筑拆除。2023年初,王某配合利津法院拆除了厂地北边50平米建筑物。因考虑到承租人任某正在使用东边房屋生产经营,若强制拆除,则会给任某造成严重损失,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同意留给承租人任某半年的经营时间,但是到期以后承租人任某反悔拒不同意拆除。
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利津法院决定强制拆除该建筑物。抵达现场后,执行法警用警戒线隔离出执法区域,警戒组、实施组、劝导组迅速就位,各司其职,经过三个小时的奋战,成功拆除建筑物。
该案的强制执行,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起到了“执行一案 教育一片”的良好作用,有效地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
责任编辑:于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