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院与黄河河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利津法院在“黄河口湿地生态环境综合修复基地”开展“补种复绿 守护黄河”修复基地建设暨法治宣传活动,东营中院副院长宋学民,利津法院
齐鲁法治(东营讯)赵永翠 深入推进《黄河保护法》宣传实施,加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修复,近日,东营市中院与黄河河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利津法院在“黄河口湿地生态环境综合修复基地”开展“补种复绿 守护黄河”修复基地建设暨法治宣传活动,东营中院副院长宋学民,利津法院院长孙学军等参加活动。
活动植树400余棵,沿途巡河5公里,查看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情况,向群众宣传解释《黄河保护法》相关法律小知识。活动后,参加活动人员就加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业务交流。东营法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形成保护合力,为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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