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区人民法院顶着炎炎烈日,奔赴执行一线,再次掀起集中执行强烈攻势,对平时行踪不定、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本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10人,警车4辆。
齐鲁法治(东营)李广森 近日,东营区人民法院顶着炎炎烈日,奔赴执行一线,再次掀起集中执行强烈攻势,对平时行踪不定、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本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10人,警车4辆。
申请执行人宋某某与被执行人路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东营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路某支付原告宋某某设备款及利息损失共计161200元,因路某未按期履行,宋某某向东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东营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路某居住地址,将其依法拘传至东营区人民法院,告知其如仍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迫于强大执行压力,被执行人路某当场筹款,最终筹集5万元并于现场交付。
此次集中执行,拘传被执行人2人,执结案件5件,达成和解协议案件1件,执行到位金额36.22万元,彰显了执行威慑力。
执行攻坚,道阻且长。下一步,东营区人民法院将扎实稳步推进执行工作,持续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打击的高压态势,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凝聚合力、攻坚克难,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提升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于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