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纷于未发,聚力于多元,陈庄法庭高效化解6起涉农涉众纠纷
齐鲁法治网(东营)李广森
2025年12月31日上午,历时一年多的矛盾纠纷随着最后一户村民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在2025年的最后一天圆满解决。这场涉及6户村民与光伏公司的集体争议,在政策衔接、法律适用与农民权益保护的多重考量下,陈庄法庭指导调解委员会顺利调解多起涉农纠纷,又一次通过多元解纷机制实现了零成本解纷、高效率维权的司法体验。

2024年4月,东营某新能源公司与陈庄镇某村6户村民分别签订《户用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约定由公司投资建设光伏电站,村民按年收取租金,双方均对项目发展抱有良好预期。然而,根据国家新能源局发布的相关文件,该村因本村电网承载力不足划入红色区域,被限制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项目因无法完成备案手续导致并网受阻,合同目的难以实现。东营某新能源公司提出拆除设备,而村民认为电站安装已对房屋防水、结构造成一定影响,要求赔偿损失后再行拆除,双方协商无果。东营某新能源公司遂将其中2户村民诉至法院,矛盾进一步激化。
案件受理后,陈庄法庭迅速深入案情细致研判,发现本案核心在于政策调整引发的情势变更导致合同履行不能,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秉持公平原则妥善处理。考虑两起涉诉案件的处理结果影响的是6户农民的权益和新能源的保护与发展,单纯的一案一判不能实质解决全部纠纷,法庭决定启动“法院+工作区+调解员”联调机制,将6户农民均邀至法庭,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贴近群众的优势,以法庭指导、调委会调解、工作区协助的方式并案调解,实质解纷。
看似两起案件调解结案,实则维护了6个农村家庭的合法权益,以“下好先手棋、治好未发病”的解纷机制,贯彻了服务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理念,妥善处理了涉农纠纷护航乡村振兴,以司法力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向好发展。
利津法院

